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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诉讼从肺结核案例解读,误诊医院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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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患者XXX,男,48岁,因“发现肺部阴影1月”医院。患者既往体健,偶有轻微左侧胸部不适,持续数秒可自行缓解,无咳嗽、咯血、发热、胸闷、呼吸困难、乏力等症状。查PET-CT结果回报:左肺上叶软组织密度结节,代谢异常增高,考虑恶性病变可能性大。初步诊断为:肺部阴影,肺肿瘤。

入院后完善相关化验检查,未见明显肿瘤远处转移征象及手术禁忌症。患者在全麻下行“胸腔镜下左肺上叶切除术,系统淋巴结清扫术”,最终病理回示:(左肺上叶)肺组织局部见片状胶原化和坏死,两边可见肉芽肿,首先考虑结核球,支气管旁淋巴结可见肉芽肿性病变;送检(第4、5、7、、9、11组)淋巴结增生,可见碳尘沉积。术后予抗炎、补液、止痛等药物治疗,复查胸CT提示患者好转后予以出院,出院诊断:左肺结核瘤,病理(+)。

双方争议

*患方认为:

医方诊疗行为存在误诊误治,导致患者左肺上叶被切除,医方在诊疗行为中存在过错,未尽到现在医疗水平应尽到的诊疗义务,给患者造成极大的身体损伤及精神损害。

*医方认为:

医方诊疗行为无违反诊疗常规、法规之处。

市级鉴定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受到的伤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经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认为医方对患者的诊疗行为存在术前告知和检查不充分及术中缺乏冰冻检查的过错行为,与被鉴定人手术范围扩大的系统淋巴结清扫术的损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原因力为等同程度,患者左肺上叶切除的伤残程度符合八级伤残。

医方存在的过错行为

1、术前告知不充分,没有对左上肺肿物可能涉及的疾病充分告知,未获得患方对良性病变手术切除的知情同意

2、术前检查不充分,没有依据术前诊断及鉴别诊断进行纤维支气管镜检查及穿刺活检术,以致未能在术前对左上肺肿物性质进行明确诊断

3、没有执行术前小结记录中拟行术中冰冻检查,丧失了对左上肺肿物性质明确诊断的最后机会,以致行左上肺叶切除术和系统淋巴结清扫术

总结点评

医疗纠纷已成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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