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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2/25 13:28:00

一、医疗救助的对象主要有哪些?

医疗救助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且具有本县户口的常住居民。

1、特困供养人员因病造成生活困难的;

2、低保人员因病造成生活困难的;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要是未脱贫和脱贫享受*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4、其它因重病致贫、返贫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包括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

5、经青县城乡医疗救助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因病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

二、医疗救助采取哪些方式,救助标准是什么?

(一)参保缴费救助。

对医疗救助对象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

(二)门诊医疗救助。

对医疗救助对象中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人员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策报销后,年底根据医疗救助基金结余情况给予适当救助,每人全年门诊医疗救助累计不超过元。

(三)住院医疗救助。

1、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人员在乡镇级以上卫生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住院诊治的,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进行救助,医疗救助封顶线低保人员为每人每年元,特困供养人员为每人每年0元。

2、除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其他医疗救助对象因住院治疗产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含),5万元以下的(含)给予救助,每人全年医疗救助累计不超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每人全年医疗救助累计不超过元。按每年救助一次的原则实施医疗救助,年度内一般不予重复救助,如果有特殊疾病或生活困难家庭,需一次性以上救助的,需经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实施。

3、如果患有重大疾病或因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经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批,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0元。

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有哪些?

在脱贫攻坚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河北省人民*府办公厅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冀*办字〔〕号)规定,落实医疗救助相关*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人员,执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策,不再叠加享受其他医疗救助*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现行医疗救助*策为:

1、门诊慢性病和重症医疗救助: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具有22慢性病(高血压三期高危以上、风心病、肺心病、心肌梗塞、各种慢性心功能衰竭、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慢性中重度病*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炎、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精神障碍、活动性肺结核、帕金森氏病、器官移植术后治疗仅限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在规定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合规费用,经基本医保按*策报销后,个人年自付超过元以上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按70%的比例救助,年度救助累计限额不超过2万元。

2、住院医疗救助:医疗保障救助对象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自付合规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资金按80%的比例救助,年度累计最高救助限额为7万元。

3、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患重特大疾病住院的,经住院医疗救助达到7万元限额后,超出部分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按90%的比例救助,重特大疾病住院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20万元。

四、如何申请医疗救助?

1、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人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住院治疗的,医疗救助实行“一站式”直接结算。在县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及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患者,待出院经医保报销后,直接到县医保局按照县内低保、特困人员“一站式”标准办理医疗救助。已经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救助过的,不再给予重复救助。

2、除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其他医疗救助对象申请医疗救助的,农村居民向所在乡(镇)*府提出申请,乡、村两级对申请救助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及初审,对初审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由乡(镇)*府统一上报县医疗保障局复审;城镇居民由所在社区负责,申办程序参照农村救助对象执行。

五、申请医疗救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提供《低保证》,特困供养人员提供《特困供养证》。

2、农村因病致贫家庭出具由村、乡(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村、乡(镇)两级公章的贫困证明;城镇因病致贫家庭出具由居委会、社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居委会、社区两级公章的贫困证明。3、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4、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5、医院出具的原始医疗费票据或医保局出具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核定单。6、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提供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后的结算清单(加盖保险公司公章)。

六、哪些不属于医疗救助的范围?

1、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包括:城乡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医保);

2、交通事故造成伤害,且得到补偿或赔偿的;

3、工伤;

4、打架斗殴、酗酒、自杀、自残的;

5、因吸用、吸食、注射国家严禁使用的精神类药品导致的。

信息来源:青县医疗保障局青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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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文

★本期编辑:叶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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