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德县医疗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策宣传内容之一
贵德县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慢性病
资格办理和享受待遇指南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范围有哪些?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策的通知》(青医保局发〔〕号)文件精神,对部分特殊病慢性病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共分两类26种。一类病种(4种):血友病、恶性肿瘤(含淋巴、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二类病种(22种):糖尿病、高血压、精神与行为障碍、慢性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含幼年特发性关节炎)、慢性肾炎、痛风、癫痫、慢性乙型肝炎、结核病、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肝硬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病、消化性溃疡、阿尔茨海默病、脑性瘫痪、丙型肝炎。对以往已办理特慢病但此次调整出的病种待遇享受期从年12月31日停止。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办理申报需要哪些资料?
城乡居民申报特殊病慢性病时需医院医院住院鉴定,并提供以下资料:①《海南州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疾病鉴定表》②住院病案首页③出院小结④各类辅助检查报告单⑤社保卡复印件⑥小二寸照片一张。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资格准入办理流程是什么?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资格准入委托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鉴定和县级医保经办机构经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医院级别为各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办理流程:参保患者持社会保障卡到相应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鉴定(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应为居住地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鉴定资料)。定点医疗机构对符合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准入标准的,及时填写《海南州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疾病鉴定表》,并加盖公章,连同鉴定资料交付参保人员,由参保人员提交至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医保待遇享受手续。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鉴定受委托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医院和县外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为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医疗鉴定机构(建档医院为各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精神病医院负责医疗鉴定,慢性乙型肝炎、结核病医院或有传染病专科的三级医疗机构负责医疗鉴定。
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报销办法?
参保城乡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一类病种发生的*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住院*策规定报销,不设起付线,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二类病种年累计起付标准为元,丙型肝炎、结核病、精神与行为障碍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元,其他病种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元,同时患有两种以上二类病种的,在支付限额高的病种待遇基础上,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再增加元。报销比例: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70%。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处方用量不超过90日。
贵德县医疗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策宣传内容之二
贵德县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指南一、参保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对象有哪些?
已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未纳入门诊特殊病慢性病保障范围的,经具有相关病种诊断能力的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在门诊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建档立卡贫困医院为县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包括诊所及村卫生室(开通医保刷卡业务)。
二、参保城乡居民“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策是什么?
参保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策规定予以报付。“两病”门诊用药不设起付线;参保年度内高血压门诊用药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元,糖尿病最高支付限额为元,同时患有“两病”的支付限额为元。
三、参保城乡居民“两病”患者门诊用药报付比例?
“两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用药范围的药品费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付比例为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付比例为70%。
四、参保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与其他*策是如何衔接的?
已纳入门诊特殊病慢性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仍继续执行原*策,不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两病”用药患者因病情加重符合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标准的,按*策规定鉴定后纳入门诊特殊病慢性病保障范围,参保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与特殊药品使用*策不重复享受,与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可同时享受。
五、参保城乡居民“两病”患者门诊用药的范围?
“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所列品种,优先选用药品目录甲类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选用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
六、参保城乡居民“两病”患者的门诊处方用量如何规定?
“两病”患者门诊用药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60日用量(医师应在处方上注明理由)。
七、“两病”患者如何购买使用药品,如何报销“两病”药品费用?
“两病”患者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诊断确认,并由医保经办机构在医保信息系统内进行备案后即可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购买使用“两病”用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八、参保城乡居民可购买使用哪些治疗高血压和糖尿病的药品?
城乡居民医保“两病”门诊报销的高血压药品共83种,糖尿病药品共66种。具体药品名单,可通过青海省医疗保障局手机APP查询。
贵德县医疗保障局基本医疗保险*策宣传内容之三贵德县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病慢性病资格办理和享受待遇指南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范围有哪些?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策的通知》(青医保局发〔〕号)文件精神,对部分特殊病慢性病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共分两类26种。一类病种(4种):血友病、恶性肿瘤(含淋巴、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二类病种(22种):丙型肝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乙型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含幼年特发性关节炎)、慢性肾炎、痛风、脑血管疾病后遗症、精神与行为障碍、肝硬化、癫痫、结核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病、消化性溃疡、阿尔茨海默病、脑性瘫痪、糖尿病、高血压。对以往已办理特慢病但此次调整出的病种待遇享受期从年12月31日停止。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办理申报需要哪些资料?
城镇职工申报特殊病慢性病医院住院鉴定,并提供以下的资料:①《海南州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疾病鉴定表》②住院病案首页③出院小结④各类辅助检查报告单⑤社保卡复印件⑥小二寸照片一张。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结算办法。
患者持《特殊病慢性病医疗证》、社会保障卡或医医院刷卡结算;省外医院购药后,将机打正式发票(发票上无药品名称需提供处方)寄回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窗口进行报销。
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报销比例?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账户上年度累计结余支付,结余不足元(含)时,*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报销80%,个人负担20%。
一类病种发生的*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统筹区的医保住院*策规定报销,不设起付线,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二类病种中丙型肝炎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00元;其他病种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元。同时患有两种以上二类病种的,在支付限额高的病种待遇基础上,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再增加0元。
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报销注意事项。
1.跨年度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所有报销发票为机打正式发票,与审批疾病无关药品费、检查费等均不予报销。
3.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处方用量不超过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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